就昨天事情发了一个帖子,标题带了符号违规了,删贴重新发一下。感谢版主提醒。
昨天发了一贴,与帽子叔叔的不愉快事件,坐标上海,起因很简单,外地车牌正常行驶,临检。配合调查,发现车上有一棒球棍,说是管制物品,要收缴,一帽子态度恶劣,趾高气昂的态度。最后和他硬刚了一把。具体看
https://cl.9252x.xyz/htm_data/2410/7/6565231.html该帖子。
今天早上九点半,昨天打了一下午各个政府,公安局机关,公安督查,12345.等投诉电话的结果,上海公安局今天给我回复了一个电话,在把事情了解一下,明确表示棒球棍不应该收缴。而且该帽子处理方式不对,现在记录反馈上去,让我在等通知,我现在坐等结果。
昨天帖子很多吊大的聚聚说搞不了他的什么的,我就一个原则,没有结果我就各种投诉,信访。一定要他付出代价,在加一句,投诉上访,不管能不能成,其实结果不太重要,但是多少能震慑一下这比下次老子在走这条路他起码不敢这个态度,或者拦我检查。下面有一个老哥说的很对。我直接贴上来,可能哪个大屌聚聚能用上。
针对管制物品的收缴,正确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初步判断与告知:警察在发现疑似管制物品时,应首先进行初步判断,并告知持有人该物品可能属于管制物品,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收缴。
详细解释与说明:警察应向持有人详细解释该物品为何属于管制物品,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同时,应告知持有人收缴的程序和后续的处理方式。
收缴与登记:如果持有人同意收缴,警察应进行收缴操作,并详细登记收缴物品的信息,包括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特征等。
出具收据与告知后续:警察应向持有人出具收缴物品的收据,并告知其后续的处理方式,如到指定地点核实身份并领取物品等。
私家车上的管制物品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:
管制刀具:如匕首、三棱刮刀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跳刀)等。枪支弹药:包括各类手枪、步枪、机枪、冲锋枪等以及相关的弹药。易燃易爆物品:如汽油、柴油、酒精、烟花爆竹等。
毒害品:如氰化物、剧毒农药等。放射性物品:如放射性同位素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
棒球棍通常不属于管制物品范畴,它属于体育器具。因此,在正常情况下,警察不应随意收缴私家车上的棒球棍。如果警察认为棒球棍存在安全隐患或用于非法用途,应依法进行调查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才可以进行收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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