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 » 关于教育的目的
留下痕迹2021


級別:騎士 ( 10 )
發帖:897
威望:339 點
金錢:9234 USD
貢獻:1158 點
註冊:2021-10-07

关于教育的目的

关于教育

原创作者:三公新解\sangong3000
 
这个话题,其实和编者之前的文章《杂谈管理》有些类似,一个是“管”,一个是“教”,都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要求。但本篇,编者将聊聊教育的本质,以及,作为个体,我们应该达到如何的状态问题。

教育,大家想过吗,它的目的是什么?回答这个问题,我们需要先搞清楚,是谁教育谁,即教育的类型。编者将当前社会教育类型分为三大类,代表着不同的教育主体,分别是国家教育,团企教育,家庭教育。这里说明下,封建社会时,主要是国家教育和家族教育,也就是说,随着社会的发展,生产力的提升,个体(或者家庭),可以脱离家族而生存,在以前,这点是非常困难的,所以,家族教育慢慢消失了。但是,国家教育从社会形成开始,就有了(人类起始时是部落,类比下猩猩、狼等群体动物就知道了),因为国家教育是国家状态稳定和存在的基础。下面,编者分别介绍下这三个教育类型的目的和特点。

一、国家教育。国家教育以每个个体生存为基础,这里包括大量的知识和技能内容,毕竟,国家本身是每个个体组成的。同时,需要认可和接受现有统治模式或统治阶层,其实,就是在编者文章《人需要建立自我激励和自我肯定的机制》中的意识流,给被教育者设定意识流,设定统治者的合法合理地位,或者存在的方式。这点,古代中国的帝王制,现在日本的天皇制,中东国家的酋长制,大家想过吗?凭什么那些帝王、天皇、酋长可以享受荣华富贵,并且,在他们的朝代,都可以世袭且大部分民众还是支持的,就是因为教育。教育让大部分被教育者不知不觉接受了教育者给他们设定的意识流。现在的朝鲜,是一个最最典型的例子,如果没有国家教育,朝鲜绝对会在一代人之后灭亡。所以说,国家教育是让人有生存能力的基础下,让被教育者需要认可和接受现有统治模式或统治阶层,是其最大最重要的目的。

二、团企教育,是指团体或企业教育,这是社会分工细化的结果。团企教育主要为了完成特定服务或生产的需要,主要以培训形式为主,同时,通过各种形式灌输以提升产能或效率为目的的意识教育,本质上,是以让每个被教育者输出最大绝对产值为目的的。(绝对产值是产出与成本的差值,比如给员工一个月1万工资,产出5万;如果给这个员工一个月2万,产出8万;前者绝对产值是4万,后者绝对产值是6万,那么,企业就会采用后者;这里假设其他成本一样)

三、家庭教育,主要以说教和模仿为主。从目的性角度讲,因为教育者基本为父母本身,所以,有意无意会以父母的意愿为标准,客观上,把被教育者当成了自己被教育的延续,把被教育者塑造成父母自己希望的状态。虽然,可能被教育者实际中不希望被那样教育,但能认识到这点的父母,毕竟少之又少。

以上是从教育者的角度区分的,如果从教育的内容看,教育是告诉被教育者三个内容,即,是什么,怎么做,要怎样。比如对国家教育,告诉被教育基本的知识内容,即是什么;同时,要求被教育者要守法,为国家做贡献,即怎么做;最后,要做这些内容,需要有怎样的意识和观念,即要怎样。对于团企教育,基本就只有怎么做和要怎样的问题,即你需要怎么做,只有这样做了才能实现什么的意识。家庭教育一般也只有怎么做和要怎样的内容。

这里有个问题,大家发现没有,以上所有的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,都是教育者(设计者)给被教育者灌输的,有些可能是被教育者确实需要的,有些可能不是;有些目的和内容,教育者可能是为了被教育者好,有些可能不是,同时,即使是那些为被教育者好的,客观上,或实际中,结果可能不一定对被教育者有利。那么,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?就是被教育者有自己来教育,编者称为“自育”,就是自我教育,通俗点讲,就是自我学习和自我思考的能力。终结的讲,在教育中,只有“是什么”的内容才是最可靠和真实的,其他的,都会改变!除了事实(被篡改的除外),其他的都是人为设定的,既然是人为设定的,就是为设定者服务的!

总结:教育是教育者给被教育者设定的内容,是为了达到教育者的目的,这些内容不一定对被教育者有利,如果有利,也是一种“主观意愿和客观效应”(见最下面备注)的巧合。这时,人就需要慢慢培养自我教育的能力,因为从人性角度,自我教育的内容和目的肯定是对自己有利的(当然,人都会犯错,但概率上讲,自我教育产生的犯错结果肯定比被教育的犯错概率小)

备注:什么是“主观意愿和客观效应”,就是在实现一个目的的过程中,可能附带或必然的会给目标对象以外的人带去好处。

三公新解:解说事物底层逻辑,看清社会本质,让人们拥有独立思考能力,实现公开,公正、公益的宗旨。敬请投稿,探讨!

赞(3)
DMCA / ABUSE REPORT | TOP Posted: 11-29 22:21 發表評論
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

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
用時 0.00(s) x3, 11-22 18:36